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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评选2017届高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   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》精神和我院《学生奖励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现将评选2017届高职优秀毕业生工作布置如下:
    一、评选类别及比例
    1、校级优秀毕业生:按2017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﹪评选;
    2、省级优秀毕业生:按2017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.5﹪评选,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。
    二、评选人数
    1、校级优秀毕业生:电子系12人、财经系18人、公管系2人;
    2、省级优秀毕业生:电子系6人、财经系9人、公管系1人。
    三、评选条件
    1、在校期间曾获得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学生标兵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或“优秀团干”其中两个(含两个)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奖励;
    2、完成规定学科学习任务,能够取得学历证书;
    3、在校期间无考试考查课不及格现象,未受到过纪律处分。
    四、填表要求
    1、表格内字体为仿宋、四号、单倍行距(如果字数过多,可用小四);
    2、附件1、3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, 附件2报送电子版。纸质版用A4纸,正反面打印,一式两份,系部审核盖章后报团委;
    3、校级优秀毕业生使用附件3,省级优秀毕业生使用附件1、2。
    4、各班在初审时要把好文字关及排版,严禁出现错别字、语病。
    5、附件2暂不填写考生号,学生姓名左对齐,中间不空格。
    五、相关要求
    1、各班要严格按条件评选推荐,宁缺勿滥。
    2、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到团委;电子系和财经系各报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(电子版)
    3、上报学院之前请在QQ群、飞信群内或者以其它方式公示3天,经过公示如有异议,于2月28日前将调整后的学生表格电子版报送团委。
    附件:
    1、《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》
    2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各系汇总表
    3、《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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